窗外的景色在她的眼睛里慢慢倒退,她看见穿着蓝白色校服、正嬉笑打闹着的学生,看见学校门口旁熟悉的小卖部,看见道路两旁青葱的树木。微风吹拂过她的面颊,林夕的思绪有些恍惚,
这一刻她才有了清醒的认真:她是真的重回十八岁了啊。
周朝在这时候侧头看她,平淡又自然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手。”
林夕转头,有些迷茫地看向他。
周朝似乎是叹了一声,他轻轻牵过她放在膝上的手,温热的触感从他的指尖传到她的指尖,林夕垂眸呆呆地看着自己落入他掌心的手,他的食指指腹虚虚搭在她的手心,卡在虎口的位置,大拇指轻轻按摩着她虎口位置的肉。
他温热的指腹微微压下她虎口处手背上的肉,轻柔又带了点力道往前推去,虎口处瞬间一片酥麻,疼痛被带起来又很快被他温热的手指抚平,林夕舒服得整个都放松了下来。
她这才记起来,她因为画画、练琴以及常年握笔姿势不正确,从高中开始她右手附近虎口的地方就常常酸痛。后来她读大学以后去看过医生,说是腱鞘炎。以前读高中的时候,她似乎没少在周朝面前抱怨说自己手疼,于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就养成了这个要周朝给自己按摩手的习惯。
她以前做过的矫情事是真不少,也就是周朝惯着她。林夕有些头疼自己以前的幼稚,可是酥麻的舒服从她的虎口处传来,她又觉得好像这样也不错。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忧愁,只要安静地和周朝待在一起就好。
第三个站即将到达,公交车上传来广播:“前方到站,城南站。”
周朝松开她的手,低声叫她:“走吧。”
林夕应了一声,提起书包跟在他后面下了车。一下车,周朝就自然地接过她手里的书包,轻松地提起来挂在了肩上。
浅蓝色的书包搭在黑色的双肩包上,周背脊挺直,神色再自然不过,林夕却有些脸热。这样的场景或许在以前再正常不过,但她或许还需要花点时间适应,花点时间变回以前那嚣张跋扈的样子。
跟在周朝旁边走了大概几分钟,林夕发现他们居然到了那家小炒馆门口。林夕有些恍惚,因为她重生前刚刚到过这里。那时候饭馆已经好好装修过。可是现在小炒馆还是她记忆中的模样,连块招牌都没有,几张支起来的塑料桌,几把塑料椅,几只破旧的风扇,就是店里的一切,只不过小炒馆一直生意很好,即便是大中午,里头也已经挤满了人。
林夕心情复杂地跟着周朝进去,远远地她就看到陆景朝他们的方向招手:“诶,这里!”
他们那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陆景,一个是顾落栀。陆景留一个寸头,校服松松垮垮地穿着,脸上神采飞扬,林夕才刚看到他,就已经能够想象到他的嗓门有多大。而他旁边坐着的顾落栀,马尾规规矩矩地扎在后脑勺,白皮白净,被他衬得更显文静,一眼看过去好像土匪强抢的民女一样。
果然,她才刚刚走近,陆景已经大大咧咧地来搭她的肩:“诶,英语阅读最后一道选择题选的啥?”
林夕愣了一下。她醒过来的时候,阅读已经写完了,她连做都没做过,哪里记得选的什么?她假装去抽纸巾擦桌子,眼神有些闪躲:“不记得了。”
“喂!”陆景不高兴地撇嘴:“你这什么记性?这也记不得?不tຊ是说好谁做错谁请客的吗!算了,我先对对我做对没有——周朝,选啥选啥?你做的肯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