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二房的人都走开后,陆传宗挺直的腰板瞬间就弯了下来,声音中满是愧疚。陆老二不赞同的开口,“爹,你说什么话呢,我们是一家人,同甘共苦不是应当的吗?”“是啊,只要我们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在一起,再大的苦难都不是事。”刘秋芹只觉得这几十多年来的人生,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么的舒畅。梁子衿赞同的点点头,拉着两个孩子的手,温声道,“娘说得对,只要我们一家都平平安安的,其他的事情都不算什么。”“爹,你就别操心太多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再说了,我们又不是没有应对之策。”
“大伯,既然你选择这么无情的对待奶奶,这是你不仁在先,不能怪我们不义。”
陆富贵不愧是读了几年书的人,一开口就是给人扣上绝情不仁的帽子,直接站在道德底线上睥睨他人。
即便他做的事情难看,他人也不好说什么。
村长知晓陆家两家的情况,他的心中是偏向陆家大房的。
这种情况下,不管是选择哪一种,对大房来说都是不利的。
正当他想厚着脸皮偏帮陆家大房的时候,陆传宗开口了。
“你要粮食我给,只要老太太活着一天,说好的给她的粮食,我一粒米都不会少了你们,你们一家,别再妄想从我们大房得到半点好处!!”
村长不赞同的皱了皱眉,“传宗,别任性,现在是荒年,不比寻常年月,粮食的事情你可不能意气用事。”
陆传宗没有搭话,转头看着自家媳妇,温声开口询问,“秋芹,我做这个决定,你有意见吗?”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是家里的顶梁柱,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
刘秋芹看着自家男人,坚定的回答。
不蒸馒头争口气!!
二房趴在他们身上吸血这么多年,好不容易能够摆脱他们,刘秋芹怎么可能会给他们翻身的机会。
陆家三个儿子也开口表态,“爹娘,我们也没有意见,小妹今天打了很多猎物,有这些肉在,我们短时间内饿不死,他要粮食就给他们。”
“是啊爹,小妹还打了好几只狼,等我到时候将皮毛硝制,若是路过城镇,卖出去也能换不少粮食。”
当初陆芷昔和卢猎户学打猎的时候,陆老三关心妹妹,天天忙着接送,卢猎户顺手教了陆老三皮毛硝制的手艺。
当时他们村子里就卢猎户一个正儿八经的猎户,村子里除了他之外,没有人会皮毛硝制的手艺,陆老三也是沾了陆芷昔的光。
媳妇懂他,儿子们对此也没有怨言,陆传宗一个大男人高兴得红了眼。
虽然他有一个偏心偏到天边去,对他除了剥削就是苛责的母亲,可这前半生的苦难,或许就是为了让他后半生能够遇到这么好的媳妇跟儿女。
他这辈子,值了!!
有了家里人的支持,陆传宗直接让陆老大去将这个月的粮食给二房送过去。
自以为算无遗策,以为所有人都会按照他的设想去做的陆富贵看到这一幕,脸都绿了。
大伯一家都是傻子吗?
为了争一口气,连命都能豁出去!!
“啧啧,你看看陆家二房的人,未免太狠心了。”
“可不是,谁不知道在荒年里,粮食就是性命,村子里两兄弟分家的不在少数,可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谁追着讨要养老人的粮食的。”
“亏得陆秀才还是个读书人,简直是丢尽了读书人的脸,半点人情世故都不懂,也不知道读的是什么狗屁倒灶的东西,书上没有教导他怎么做人吗?”
“可不是,在荒年抢别人的粮食,这不是要人的命吗?”
“太恶毒了!!”
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生怕陆富贵听不到一样,半点都没有压低声音。
陆富贵听得面红耳赤,气急败坏的甩袖离开。
一群乡下人,和他们说话,简直就是有辱斯文!!
姜翠兰看自家男人跑了,连忙追上去。
“他刚才走路不是一瘸一拐,需要有人扶着吗?现在怎么不用了?”
周围的人看着陆富贵走路生风的样子,有些诧异。
“谁知道,装的吧。”
“谁不知道陆秀才十指不沾阳春水,他长这么大,你见过他干活不成?还不是为了偷懒。”
“我都怀疑他在山上崴到脚,是不是为了今天能够名正言顺的偷懒不干活。”
已经走远的陆富贵没有听到其他人对他的评论,不然按照他的性格,怕是能把他自己气个半死。
“唉,今后我们和二房算是彻底分割开来,就是往后的时间,要连累你们和我一起吃苦了。”
等二房的人都走开后,陆传宗挺直的腰板瞬间就弯了下来,声音中满是愧疚。
陆老二不赞同的开口,“爹,你说什么话呢,我们是一家人,同甘共苦不是应当的吗?”
“是啊,只要我们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在一起,再大的苦难都不是事。”
刘秋芹只觉得这几十多年来的人生,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么的舒畅。
梁子衿赞同的点点头,拉着两个孩子的手,温声道,“娘说得对,只要我们一家都平平安安的,其他的事情都不算什么。”
“爹,你就别操心太多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再说了,我们又不是没有应对之策。”
陆芷昔神秘兮兮的开口,拉着人回到了他们晚上睡觉的地方,左右张望,确定没有人之后,打开了一个包袱。
“你们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一家子看陆芷昔神神秘秘的样子,心中不免好奇,上前看看陆芷昔手里捧着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天啊,这是······人参?”
众人惊呼一声,说道一半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点大,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小声的说道。
“对,就是人参。”
陆芷昔点点头,笑着开口,“我今天意外找到的,你们看,人参上面沾染上的泥土还是半干着的。”
陆传宗轻手轻脚的拿起人参,细细端详,才开口道,“我以前在药房做学徒,这人参看着好像是百年老参。”
“百年人参,那是不是值很多钱?”
刘秋芹直接问了最要紧的问题。
她听说人参都是很贵的,她年轻的时候在一户大户人家做丫鬟,家中老爷曾经卖过好像是几十年的人参,说是花了一百多两的银子。
她家芷昔找到的人参比那时候老爷买的人参年份还长,岂不是更加值钱。
“像是这种百年人参,基本都是有价无市,有钱有权的大户人家,都喜欢买来收藏起来,关键时刻这东西能保命。”
陆传宗在心中估摸了一下这人参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