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慢慢稳定下来,他的脸色更加苍白,转过头看向徐京墨,无力的说:“你用不着劝她手下留情,恨总比爱容易释怀,随她恨吧,只要在我死之前,你把她带走就好。”“那你呢?”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徐京墨其实是恨着闻清俨的。毕竟,顾洛眠是他守护了十几年的姑娘,突然被人抢走,他自然无法接受。可闻清俨对爱情的无私,彻底折服了他。他没有在生命的最后,强行将顾洛眠锁在身边。反而,亲手将她推开,宁愿她恨他,也不愿她一辈子活在伤痛中。
病房里很安静,护士正在清扫地上的玻璃碎渣。
徐京墨走进去的时候,病床上的闻清俨,微微抬了抬眸子,瞧了他一眼,又黯淡的闭上了。
“她走了?”
闻清俨的声音很平静,好似一点都不在乎他话中的那个「她」,可徐京墨还是能看懂他深藏心底的感情,皱了皱眉,拉过凳子坐了下来。
“嗯,走了,哭着走的。”
哭?
闻清俨不由得皱起了眉,转过头看向他。
什么都没说,可又像是问了很多问题。徐京墨深深呼出口气,看着他,无奈的说:“她被仇恨迷了双眼,闻清俨,我劝不了她。”
“我根本没让你劝她。”
闻清俨说的很快,黯淡的眼底闪过一缕让人看不懂的光,“我只是让你带她走,走得远远的,这辈子都不要回来。徐京墨,我知道你爱她,在国外这四年,你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她。所以,以后遥远的未来,我就把她,托付给你了。”
托付。
对,是托付,而且是……临终托付。
心衰,这是从胎里带出来的病,之前他身体不错,从来没有真真正正的检查过。直到几个月前,一次突发性的心脏骤停,才查出这个隐藏在身体里多年的病。
那场婚礼,苏苒之所以会赶过去,本就是他安排好,去让婚礼无法举行的,在生命的最后,他怎么可能搭上顾洛眠的一辈子。可他没想到,顾洛眠竟然会主动出击,搅乱了那场婚礼。
他到底只是个普通人,在很多时候,他也会控制不住自己,比如说……他占有了她。
无药可救。
比那些绝症还要可怕,癌症尚且能做手术,最不济也能拿药拖着,可他的心衰,无药可医,并且,心脏一旦衰竭,就会以极快的速度蔓延。
医生说过,他的生命,最多还有一年。
一年。
太短了,短到一眨眼,就已经过了将近一半。
说起来,他也是在知道将死之后,才发现自己最不舍的人,是顾洛眠。
那个女人……他知道她深深的爱,更知道,他若是就这么死了,这个傻女人也许会跟着做出什么傻事来。
所以,在生命的最后,他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让她忘记他吧。
从深爱到痛恨,她经历了刻苦铭心的痛苦和绝望,而他,又何尝不是。
徐京墨,这个男人从小就是顾洛眠的守护神,把顾洛眠交给他,闻清俨才能放心。
但终究还是不舍的,闻清俨心口有些沉闷,很快就开始喘不上气,徐京墨发现他的异样,匆忙上前,按动了病床上的急救按钮。
很快,医生就急急忙忙的冲了进来,简单的检查之后,立刻给他注射了强心针。
闻清俨已经习惯了在生死边缘徘徊,医生曾经说过。一年时间,是他以最好的状态生活,很有可能,他只要稍稍被刺激,就会突然心跳停止。
比起可怕的生命倒计时,他的胸膛里仿佛揣着一颗随时会爆炸的炸弹。
呼吸慢慢稳定下来,他的脸色更加苍白,转过头看向徐京墨,无力的说:“你用不着劝她手下留情,恨总比爱容易释怀,随她恨吧,只要在我死之前,你把她带走就好。”
“那你呢?”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徐京墨其实是恨着闻清俨的。毕竟,顾洛眠是他守护了十几年的姑娘,突然被人抢走,他自然无法接受。
可闻清俨对爱情的无私,彻底折服了他。
他没有在生命的最后,强行将顾洛眠锁在身边。反而,亲手将她推开,宁愿她恨他,也不愿她一辈子活在伤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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