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循不止一次地听过《我要》这首歌。许聆风坐在钢琴前写写画画,一串又一串旋律从她的指尖流淌。她偶尔会问叶循:“你觉得怎么样?”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艺术细菌的叶循老实回答:“听起来很开心。”“开心就对啦,”许聆风哼唱几句歌词,说,“这首歌虽然写得有点口水,但毕业对我而言就是很开心啊。”因为毕业意味着新征程的开始,许聆风永远向前。舞台上,许聆风弹着电子琴,唱到副歌部分。进入副歌前,所有音乐停顿一瞬,紧接着,更燥的节奏将全场推向高潮。
“我觉得这个世界有些不对劲。”
春日午后,许家楼上的书房开着窗户,微风轻轻吹动着窗帘,又吹向女孩柔软的发丝。
许聆风萎靡地瘫在椅子上,她面前放着书本卷子草稿纸,草稿纸上乱七八糟写着一堆公式,字迹越来越潦草。
叶循动作熟练地批改卷子,他深表同意地点头:“嗯,同一个题型做了五遍还能做错,这世界确实有点不对劲。”
许聆风痛苦面具,她双手捂着脸,声音闷闷的:“你知道这个世界上谁最不可能骗我吗?”
叶循顿了一下,问:“谁?”
“数!学!”许聆风掷地有声,“数学不会就是不会!”
叶循:“……”
叶循刷刷刷几下在草稿纸上写下一道题,推到许聆风面前。
面若冰霜,冰冷无情:“许听听,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偏要勉强。”
许聆风宁愿去背课文也不想做题。
她高二分班选的文科,走艺考,对文化课要求不是很高。
许聆风文科成绩很好,只是数学偏科太严重,150分的卷子,她考60都算运气好多蒙对几个选择题。
叶循不一样,他数学考150,是因为卷面分数只有150。
临近高考,为着许聆风偏科的事,许家父母郑重拜托叶循帮忙辅导,怎么着也得考到90分吧?
许聆风恨恨拿过草稿纸,看题干的目光犹如看仇人,她嘟囔道:“叶小循,你没有小时候可爱了!”
叶循是许家资助的孤儿,十二岁来到许家,与许聆风一起长大。
五年过去,原本瘦瘦小小还没许聆风高的男孩,迅速抽条长高到一米八。
叶循推推鼻梁上的平光镜,面庞上强装出来的冰冷立刻消融。
他无奈地摇摇头,轻声哄道:“一道题,只做这一道题,好不好?”
许聆风露出一个得逞的笑容,她迅速转身,双手摸着叶循的脸颊,用力一挤。
她嘻嘻笑道:“哎呀,还是我家叶小循最心软了。”
被许聆风这样摆弄,叶循说不出话,只能伸出两根手指。
意思是再捣蛋就加两张卷子。
许聆风立刻老老实实。
做完题,许聆风问:“下个月学校举办毕业晚会,我们乐队节目,你要不要来?”
叶循扫了一眼答案,用红笔打上一个对钩,抬头看向许聆风。
女孩扎着高马尾,有短短的碎发落在额头两边,被窗外的风吹得轻轻晃动。
叶循心跳陡然快了一拍。
许聆风双手托着下巴,见叶循发呆,她又问了一遍:“你去不去嘛?”
说是问,其实只是通知叶循一声。
叶循掩饰性地咳嗽一声:“你确定校长会让你们乐队表演?”
“言锦姐不在,主唱是我,”许聆风嚣张地说,“凭什么不让我表演!”
叶循摸摸有点发烫的耳朵,说:“好,记得给我留一张票。”
许聆风满意地拍拍叶循的肩膀:“放心,给你留前排的,就在校长后面。”
事实证明,校长还是放心早了。
毕业晚会前一个周,言锦从国外回来,她刚回家,便被许聆风拉去排练。
乐队一共四个人,许聆风是主唱兼键盘手,另外有一个吉他手和一个贝斯手,鼓手生病不能彩排,恰巧言锦回来,让她顶上。
言锦一脸无语:“许听听你是真不怕节目被老江拿掉啊?”
校长姓江,言锦一直喊他“老江”。
“怕什么,”许聆风嘿嘿一笑,“如果你主唱,校长可能会掂量掂量,但现在是我主唱,绝对不会出现万径人踪灭的盛况!”
许聆风说的是言锦第一次演出。
那年许聆风刚上高一,误上黑船,她那怀揣着音乐梦想言锦姐姐,又打鼓又唱歌,结果一嗓子出来,所有人争前恐后地往外跑,只觉得自己刚刚好像见到了天堂。
是的,杀伤力就是这么大。
要不是言家捐的实在太多,校长恐怕会直接封印掉言锦的乐队,更别说还要在大礼堂演出了。
言锦敲了下鼓槌:“我刚回来你就这么欢迎我是吧?”
“哪里哪里,”许聆风摆摆手,“除了我,谁还会帮你实现音乐梦想。”
言锦生生被许听听给气笑了。
别看言锦五音不全唱歌不行,但她架子鼓打得实在是好,半点不见生疏。
可见这两年没少嚯嚯外国人。
到了演出这天,叶循熟门熟路地走进大礼堂,找准座位坐下。
此时距离正式演出还有一个小时,许聆风忙得不可开交,没空招待叶循。
过了一阵子,前排的校领导们一个接一个到达,每一个都顺便跟叶循打了声招呼。
校长最为热情:“叶循啊,以后常回母校看看,你是我们的骄傲!”
叶循抿唇笑:“我会的。”
作为全校闻名的学神本神,叶循保送京大,在这所百分之九十都要出国留学的贵族私立,可以算是一个不小的新闻。
大礼堂中渐渐坐满了人,演出正式开始。
叶循对其他人的节目都没有兴趣,嘈杂的环境下,他回想着许聆风做过的卷子,从中挑出几个最薄弱的点,打算回去出一套题。
“下一个节目,由许聆风和她的乐队给我们带来一首原创歌曲,《我要》!”
叶循陡然回神。
幕布拉开,许聆风站在最前面,键盘前竖着一根话筒。
她用彩色皮筋扎了两根灯笼辫,舞台灯光下,独属于许聆风的十七岁熠熠生辉。
言锦敲了两下鼓槌,随后,爆裂的鼓声响彻舞台。
叶循不止一次地听过《我要》这首歌。
许聆风坐在钢琴前写写画画,一串又一串旋律从她的指尖流淌。
她偶尔会问叶循:“你觉得怎么样?”
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艺术细菌的叶循老实回答:“听起来很开心。”
“开心就对啦,”许聆风哼唱几句歌词,说,“这首歌虽然写得有点口水,但毕业对我而言就是很开心啊。”
因为毕业意味着新征程的开始,许聆风永远向前。
舞台上,许聆风弹着电子琴,唱到副歌部分。
进入副歌前,所有音乐停顿一瞬,紧接着,更燥的节奏将全场推向高潮。
“我要——”
许聆风声音清亮,有明显的辨识度,高音甚至盖过了所有乐器的风头。
她欢快地唱:“我要时间一往无前!我要开心过每一天!”
副歌节奏非常洗脑,正值青春的学生们纷纷站起来跟着节奏一起唱。
叶循只看着许聆风,目不转睛。
他不由自主地按在胸口,感受到自己的心跳正跟着节奏快速跳动。
彼时,十七岁的叶循并不知道那代表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