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适应的。”我笃定道,“我会永远对你好,直到我们一起埋了。”福宝很认真地看着我,一双眼睛又弥漫起了忧郁的雾气。我意识到,在这段感情里,不只是我一个人在患得患失,福宝也害怕失去我,他对我的爱一点也不比我对他的少。我和他紧紧相拥,直到货架这边来了人,才依依不舍地放开。这是宿命。我牵着他软而凉的手,眼前错综复杂地展开的是生命这些年的盘旋。我们兜兜转转还是走到了一起,我不仅得以再次成为张秧,还成为了福宝宠爱着的张秧。这是上天给我的恩赐。
我关上短暂地向世界敞开过的心,捡起八个月未用过的演技和手段——它们因为赵存晖的出现而被磨炼得而更加精巧了。我开始频繁地参加校外的各种活动,读书会、徒步、打网球、酒吧、展会、咖啡厅电影放映……一个女人,只要稍有姿色又懂得怎样向陌生人投去欲语还休的眼神,在任何场合都能钓来愿意为她花钱的男人。不出两个星期,我便得到了一个呆头呆脑的程序员送的限量版香奈儿包。那个包是花里胡哨的节日款,包链上挂着看起来很廉价的杂乱吊饰,我一点也不喜欢,但有很多别的女人喜欢。当她们用艳羡的眼神看着我时,我不禁拿这种感觉与所谓的爱情做起了比较——嫉妒比爱慕的情感程度更为强烈,更能让我喜不自胜、让我心满意足。
从那之后,我彻底成了一个不需要爱的女人,所谓和赵存晖长相厮守的故事也在几个月后被抛之脑后。我在名牌和金钱的洗礼中胃口越来越大,心中那个空洞无论如何也填不满——直到遇见了福宝。
遇见他之后我才觉察到,什么绿卡,什么金钱,什么身份,在真爱的面前统统不重要。对他的爱让我前所未有地感到充实,虽然这种充实不可避免地被赵存晖的鬼魂抽去了一缕笃定。但昨日伊维塔的话没有白说,我更加从心底里坚定了对福宝的爱是美好的。
曾经我认为爱情只在能带来金钱时才是有用的东西,此刻我却意识到真正的爱情本身就是完美的。我与赵存晖的悲剧,可能是因为我对他怀着的确实是爱情,但他对我并不是。
给自己打了打气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再看《晨雾夕阳》一文。看着看着,我竟然渐渐不再觉得曾经的我可鄙可耻,被伤得体无完肤后还写下这样痴情的意淫。从几年前的字里行间,我看出了一丝勇敢,一丝能媲美伊维塔那颗赤诚之心的勇敢。
我怎么也没想到,这篇于我在痛苦之中笔成的如呓语一般的文章,几年后竟会为人所看见并欣赏,竟有人会因此想约我出来喝杯咖啡聊聊天。我受宠若惊地回复对方,当然,这是我的荣幸。
名叫“冯喻晗”的导演和我加了微信,约好周六见面,我顿时生出许多期待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和网上说喜欢我写的东西的陌生人见面,不知道到时候的情形会是如何呢?
我很兴奋地将这个消息分享给了福宝。他一个电话便追了过来,先是恭喜了我,继而要了我的文章去读。
我从来没有给与我恋爱的人看过自己写的文章,那比一件件扒掉衣服更让我觉得暴露且羞耻。我有些紧张,不大好意思地推脱着,福宝却再三地说想要看看。我的倔脾气上来了,他越坚持,我越顽抗,连一开始确实有点想给他看看的那种冲动都逐渐消失殆尽。福宝的脾气很好,对我无故的倔强没有一丝不耐。他在那边轻笑了两声,说,秧秧,写的故事都不给我看,我以后怎么拍?
确实是啊。我意识到自己的理亏,但还是犟道:“总有一天会给你看的。”
“为什么不是今天?”
“我还没准备好。”
“tຊ秧秧,是我。”福宝柔声道,“和我之间,还有什么需要准备?”
我终于软下来,缴械投降地给他把文档发了过去。我没有给他发网站,是怕他看见我正在连载的关于自己的那个故事。
“我倒要看看,你这个不看书的小朋友写的东西能有多好。”福宝收到文档以后说道。我顿时更加紧张,但这种紧张很快便被过几天要见冯喻晗的兴奋给冲淡了。
第二天我心情大好,完成了早晨的常规保养工序后,挑了一件宽松的白衬衫和牛仔短裤,将电脑和笔记本装进包里,准备去往家附近的一个咖啡厅。伊维塔和阿莱茵与我约好在那里碰面,一起写作业。我仔细地化了个妆,将睫毛梳翘,戴上防蓝光的眼镜,打算好好地打磨我的故事大纲。
阿莱茵见到我们很兴奋,说她知道为时过早,但还是尝试着写了她的故事的试播集。虽然只写了一个开头,但她觉得其潜能无限,已经在期待下个学期同学们读完后的反馈了。我从未见过和她一样热血的女孩,阿莱茵让我联想到晴空下果园里枝头上颜色最为鲜艳的那颗橙子,充盈着饱满十足的生命力。我和伊维塔也被她的这股干劲感染,热火朝天地投入到了作业之中。
咖啡厅的模样很别致,是由一个废弃的火车站改造而成的。木质的建筑外面有一块不小的露台,因为来这一块的汽车不多所以并没有什么尾气。我和伊维塔、阿莱茵坐在外面露台的一个长桌前,周围有好些人都在认真地对着屏幕上的FinalDraft软件打字,其中应该不乏已经签了项目的好莱坞编剧。也许有一天我也能成为他们的同行,在这附近租一间房子,与福宝一起上班下班。我们将养一只大金毛,晚上遛狗散步,周末开车去格兰戴尔吃铁板烤肉。
想到那样的生活,我顿时觉得心神向往。我用小视频拍下四周的模样,发给福宝,说,下次想和你一起来这里,你看书,我写作。
发完这句话,我便重新投入到写作当中,回过神来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我活动活动脖子,拿起手机看了下,福宝竟然还没有回复我。
他今天下午是没课的,难道去忙拍摄了?
我发了条信息问他,宝,在忙什么呀?
约莫过去了二十多分钟吧,这二十分钟我度秒如年。在我忍无可忍几乎要一个电话追过去时,他回过来一条:你还爱他吗?
我吃惊地从座位上弹跳而起,他?谁?赵存晖吗?
我这才意识到,我和他讲过和赵存晖的事,他完全可以拼凑出那篇文章是我对赵存晖的幻想,并疑心直到今天我都还心存这种妄念。我赶紧与伊维塔和阿莱茵道别。伊维塔问我怎么了,我说男朋友有些事情要帮忙,她便点点头表示理解。阿莱茵还在忙着写东西,不怎么在意我的提前离开。我开着车,一路超车地来到福宝家,准备和他当面解释清楚。
打开门看见我,福宝有些意外,问我怎么突然来了。
“我怕你误会,一定要和你当面说清楚。”我进门放下包,“那篇故事是我十九岁的时候写的。那时候,我确实还很爱他,没有从失恋的痛苦里走出来。但现在三年已经过去了,我对他一点想法也没有,甚至连恨意都很淡了。如果有一天他出现在我面前,我很可能连看他一眼都懒得——”
我着急忙慌地解释道,面前福宝的脸上逐渐绽放出了一个笑容,而且这笑容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其之中甜蜜的意味无可掩盖。他一把抱住了我。
“你特意跑过来,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个?”
“我怕你生气,不理我了。”
“秧秧,你是我的宝贝,我永远不会不理你。”
我闻着他身上好闻的茉莉花香,在他的怀中安下心来。我抬头看他,他在家穿着一件摇粒绒的白色连帽衫,衬得脸颊白皙而柔嫩,我忍不住掐了掐他的脸蛋。他亲亲我,紧紧地抱住我,说:“我从来没有哪次谈恋爱,能得到像这样的安全感。谢谢你,秧秧。”
我心疼地抱住他,他曾简单和我提过曾经被初恋劈腿、被前女友精神控制,他的感情路也不算太顺。我一定要让他成为世界上最安心最幸福最富足的男人,我一定能做到。
在福宝家里,我见他冰箱已空,便开车带着他去附近的Ralph’s超市,准备给他买点吃的。超市门口已经堆起了大个的南瓜,一进门便有一整个货架的巫师帽、巧克力糖和儿童斗篷、面具等。看了看日子,原来还有半个月就到万圣节了。
在生鲜区里,福宝在一旁推着购物车,我一边从冰架上给他拿食物,一边叮嘱他吃什么对身体好,什么东西又添加剂多最好别碰。我自觉污浊肮脏,配不上白璧无瑕的他,于是加倍地对他好,想如此来赎自己的罪孽以获得堂堂正正站在他身旁的资格。“我想和你一起活很久,所以你一定要健健康康的。不要因为忙就乱吃微波炉食品,那样身体最容易出问题……”我一边自顾自地说着一边不停地填满购物车,走了约莫两个货架吧,回头看他时,却发现他的眼圈红了。
“怎么了?”我凑过去抱住他的手臂。
“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福宝竟然有些哽咽,“秧秧,我不适应。”
“会适应的。”我笃定道,“我会永远对你好,直到我们一起埋了。”
福宝很认真地看着我,一双眼睛又弥漫起了忧郁的雾气。我意识到,在这段感情里,不只是我一个人在患得患失,福宝也害怕失去我,他对我的爱一点也不比我对他的少。
我和他紧紧相拥,直到货架这边来了人,才依依不舍地放开。
这是宿命。我牵着他软而凉的手,眼前错综复杂地展开的是生命这些年的盘旋。我们兜兜转转还是走到了一起,我不仅得以再次成为张秧,还成为了福宝宠爱着的张秧。这是上天给我的恩赐。
我从未如此感激过命运,仿佛前二十几年来受过的那些不公和委屈在此时此刻都得到了全然的消解。
遇见福宝后,我将时间划分成了两种:一种是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一种是不在他身边的时间。在他身边时,时光的流逝是暧昧不明的,无论是吃饭、出门逛街还是相拥着在沙发上看老电影,事件与事件之间都没有明确的分明界限。昨天我躺在家里沙发的扶手上,他枕在我的腿上,电视里面第三遍播放着《卡萨布兰卡》。电影结束后会自动开始从头播放,我们躺着,谁都没有要去换一部的意思。我们一如既往地不说话,语言于默契十足的我们来说是多余且嘈杂的,巧言令色只会玷污我与他之间的心意相通。
不在他身边的日子,便是掰着手指头期待与他下一次见面的日子。若不是因为还要上学,我真是一秒也不想与他分开,简直想把他做成小小的玩偶放在包里四处携带。福宝不在身边时,我能感受到自己的灵魂开始震颤和游离,它急着离开我的躯壳,因为它知道福宝才是它的归宿,它想回家。
为了图个心安,我尽量减少我们不在一起的时间,除了上课、写作业以及他要出去拍片子这些实在是不方便的时刻之外,我们都尽量在一起,几乎每天晚上都是相拥着入睡的。但今晚我们不得不分开,所以此时在去机场的高速公路上,我紧紧握住他的手,希望能以此汲取足够的能量,来支撑我度过接下来这个要独自入眠的夜晚。
李菲菲就要抵达洛杉矶了,你别说,我还真有点想她。